唐晓旭也知道老板是闪婚,需要时间了解另一半,他都佩服老板,人生大事都敢儿戏。
不过从中看出,老板对待婚姻和爱情真没什么憧憬的了。
否则也不会闪婚。
唐晓旭在心里为他那位素未谋面的老板娘送上三十秒的同情心。
吃得咸鱼耐得住渴。
老板娘愿意闪婚,想必是看中了老板慕家大少爷的身份,既然如此也不要怪老板冷漠待她。
还好,他从来不想和老板结亲,在老板结婚之前,他都不让妹妹还有铃铃过多地接触老板。
就怕两个妹妹会被老板英俊的外表迷住。
那是迷死人不偿命的。
“晓旭有事吗?”
慕凌风回到正事上,不想和唐晓旭讨论他的私事。
“红枣可能半夜就生了,我跟老板说一声,不用担心它,可以留在市里多待几天,等红枣生完,我再跟老板说一声。”
红枣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继棉花生产后,红枣也要生小马仔了。
“嗯,那我在市区里多待几天,正好我其他公司也有重要的事情等我去处理的。”
“对了,有位海归投了简历,他可能这几天就会回国面试,你负责他的面试。”
慕凌风想到了一件事,便吩咐着唐晓旭。
唐晓旭笑道:“海归还跑到咱们农场来?”
不是很喜欢动物的人都在农场待不住,觉得在农场工作没有前途。
殊不知,只要能力够的,老板会按照他们的能力,安排他们到老板其他公司上班,前途无量呢。
唐晓旭也有机会进入大公司上班,不过他更喜欢待在农场工作,婉拒了老板要调他去其他公司,一直留在农场。
他要干满十年,拿下老板的那辆车。
从老板买回那辆车到现在,几乎都是他在使用,唐晓旭早就习惯了那辆车。
反正他在农场也干了好几年,离十年不远啦,跟着这么大方的老板,他何止干十年呀,要干上一辈子,只要老板的农场不关门,他就干到头发花白,然后退居二线去捡牛粪,也是农场的工作之一。
“我跟他通过邮件,他说他家里情况特殊,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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