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想善罢甘休。
对他而言,小丑就是一根毒刺。
这根刺,在他的生命力扎了五年。
现在,终于有机会把这跟毒刺拔出来,他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他打电话让队里收了备勤,打算孤身一人,去会会这个share恶魔。
现在,他被停职,所有警用设备都用不上了。
所以,办完手续出来之后,他就直奔体育用品店。
姜超在货架间转了一圈,小货车里已经塞的满满当当。
狼眼手电、伸缩棍、扎带——所有能代替警用品的东西,他几乎都买了一个遍。
搞得店老板眼神儿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瞟。
“哥们儿,你这是要干大事儿啊!我可先声明,我这儿可是实名登记的,要是出了事儿,一准能查到你。”
“行,登记吧。”说完,姜超吧身份证扔到了柜台上,“你登记快点儿,我还有事儿。”
店老板本意是诈他一下,哪儿知他会这么老实不客气。
一时间,也觉得颇为尴尬。
“哥们,不是我说,你到底是干嘛的?”
“警察,证件要不要给你看一下?”
店老板的嘴角抽搐了几下,“您客气,不用!”
这一来二去,耽搁良久,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
姜超望了望天。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将用它阻止罪恶!”
他暗暗嘀咕了一句,便驱车直奔东郊。
那里,最有可能是小丑的窝点。
两个小时后,车子遍驶离主干道,在一条羊肠的柏油马路上摇晃前进。
姜超一边驾车,一边紧盯手机上的定位。
最后,将目标确定在了一座远离公路的民宅里。
姜超下车,趁夜色悄然摸向那间民宅。
此时,已经是晚上近十点钟。
远郊不同于市区,这里人们的作息,更接近天然。
所以这个时候,四下悄然无声,漆黑一片。
姜超摸到大门口,从门缝朝里窥伺。
这是个典型的农村院落,高墙大院,四四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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