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当然是好听的,只不过庄小龙怎么可能高兴的起来?
他有些想不明白,对方这是放过自己了?还是准备腾出手来回头再收拾自己。
他想走又不敢走,就像是小时候被校霸说让他在学校门口等着一样忐忑,怕走了会招来更加恐怖的报复,但不走的话又始终如坐针毡,哪有心情看演唱会?
因为那个陈志飞时不时的在看自己,而且自己周围有几个精干的保安隐隐呈包饺子之势,站位极为讲究,说不定自己一动就会被对方直接拿下。
尽管舞台上的李诗梦远远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但在此时的他眼里,李诗梦已经是洪水猛兽了,择人而噬的洪水猛兽。
其实他已经想明白了,只不过还是抱有最后的一丝侥幸心理罢了,认为对方会留给自己悔过的机会。
他还是留了一些理智的,比如没有和哥哥庄小辉联系。
庄小辉是个体面人,兄弟二人分工非常明确,庄小辉负责官面上的,庄小龙负责见不得光的,而眼前的局势明显已经远远超出了庄小辉能处理的极限,联系他最好的结果就是把他也拖下水。
庄小龙混迹社会这么多年,比普通人更了解权力的恐怖,他深深知道,在那些笑容和煦,言谈举止温文尔雅、平易近人的大人物面前,自己就像是一个阴沟里的小臭虫。
对方平时是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如果有一天对方注意到自己了,也可能会嫌恶心或怕脏了手而不理睬自己,但如果自己真的惹对方厌恶了,对方只需轻轻一捻脚,自己便会粉身碎骨。
庄小龙眼前面对的不是捻不捻脚的问题,阶层相差实在太大了,对方可能只要一句无足轻重的话,或者一句若有所指的暗示,就能让自己坠入十八层地狱无法翻身,这是他从走上‘黑恶’这条路的第一步时就已经定下来的。
庄小龙曾经想过,等自己老了,会在一个异国他乡偏远的小教堂里,用当地神父听不懂的华国话忏悔自己一生的罪孽,但万万没想到,他是在一场本来属于他‘巡猎’的演唱会观众席上进行忏悔的。
演唱会举行了两个小时,他反思了两个小时,把小时候偷看隔壁邻居姐姐洗澡,去别人瓜地里偷西瓜只吃最中间瓜瓤的坏事都想了一遍,他只觉得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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