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一定有阴谋!(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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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政令、律法革新,自上而下地破除积弊、引导万民,使先生今日所言种种富民良策得以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知是否也有高见?”

梁进闻言,心中了然一笑。

果然,在这个时代,技术层面的东西,终究被许多人视为“奇淫巧技”、“匠人之术”,难登大雅之堂。

掌权者们更信奉的是“驭人之术”、“权谋之道”,他们习惯于高高在上,制定一个方向或目标,然后驱使下面的能工巧匠去完成。

至于这能工巧匠如何制造、如何改良、其中蕴含的智慧与艰辛,他们并不关心,只问结果。

成功了,是上位者英明。

失败了,是执行者无能。

这种重制度权术而轻技术实务的思维,根深蒂固。

不过,梁进也深知,生产力的提升,必然需要与之匹配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作为保障。

好的制度能保驾护航,坏的制度则可能成为绊脚石。

既然对方问起,而他腹中确实有货,不妨再说道说道。

当即梁进笑道:

“我既然敢开这个口,自然是将将一整套关联配套的方略,都做了通盘考量。”

“技术是基石,政令是框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梁进精神微振,开始结合前世记忆中诸多封建王朝鼎盛时期的治理智慧。

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再结合大乾王朝的现实国情,进行创造性的融合与阐述。

对于政令调控,梁进想到了规依《唐六典》的“田令”,可令每户垦田十亩者,须种稻六亩、桑三亩,余一亩为菜畦。州县每年春耕前核查田亩,违令者杖责,超额种稻者可免一年徭役。

赋税方面,仿“两税法”,对种稻户征实物税,税率十取一;桑户除缴丝帛外,另纳“青苗钱”。设“市易务”专司桑稻比价,若丝价暴跌,则以赈济蚕户;米价腾贵时,开仓平粜,维持“一缣易米五石”之衡。

民生保障之制依汉制广设“常平仓”,丰年由官府以时价加一成收购余粮,藏于砖石仓廪。陈粮折价售予酒坊、酱园。遇灾时,开仓施粥,辅以以工代赈,招募灾民疏浚河道、修缮堤堰。

金融扶持方面,效仿北宋“青苗法”,由富户组成“义庄”,春贷种子于贫农,秋收后还本付息,利率三分。官府作保,若遇灾年,可延期至次年偿还,确保农时不废。

梁进这一套“田亩令-赋税制-仓储法-金融策”的组合拳,既借鉴了历史经验,又规避了那些导致政策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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