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一刀一杀!大杀特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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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4章一刀一杀!大杀特杀!

吟唱完毕的下一刻,李昱果断地侧移身子。

瞬息间,数发子弹击中他刚才所站的位置。

在经过适才的短暂混乱后,「白衣人」们已然重整旗鼓。

便见他们分散开来,摆下严密的阵型,以汽车、路灯等掩体为依托,毫不吝惜弹药地向李昱倾泻火力。

李昱并未贸然进攻,而是先躲进旁边的掩体——一辆停靠在街边的轿车——耐心地观察敌情。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一如适才的乌娜那般,刚一交战,李昱就立即察觉「白衣人」们并非泛泛之辈!

他此前所遭遇过的所有敌人,都远远没法跟这批「白衣人」相提并论!

罗西家族的保镖们也好,尸帮、黑虎帮等帮派分子也罢,并非实力孱弱,其中不乏身手了得、枪法出众的高手。

但相较之下,「白衣人」们胜在配合得当!

整齐划一的动作、精妙的队形、极具默契的配合————

上述种种,使得一个词汇在李昱脑海中浮现:军队!

一为什么会有一支俄国军队出现在旧金山?

李昱之所以敢断定对面诸敌乃是俄军士兵,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他刚才驾车发起「骑兵冲锋」时,隐约听见「白衣人」们在讲俄语。

自打结识奥莉西娅以来,像「CyκanAb(婊子养的)」、「bnAb

(妓女/我操)」这样的俄语常用语,他已非常熟悉。

其二,便是「白衣人」们所使用的武器。

他们的武器以冲锋鎗为主,只有少部分人装备著步枪。

因为前不久刚跟圣殿骑士较量过的缘故,所以李昱一眼认出,对面所使用的冲锋鎗,正是德国出产的、被誉为「冲锋鎗鼻祖」的MP18。

李昱不是「枪械通」,并不具备渊博的武器知识。

可即使是他这样的外行,也能一眼认出对面所装备的步枪型号。

原因无它,实在是这款步枪太过出名了—正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由俄国人设计,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名枪,以无与伦比的简单、可靠、

皮实和强大的威力著称,完美地适应了它所要服务的国家和时代。

因为有著清脆的枪声,所以中国人给了它一个浪漫的名字:水连珠。

从19世纪90年代起,莫辛纳甘步枪就一直是俄军的主力装备。

讲著俄语、使用俄军的主力装备————如果这不是一支俄国军队,那李昱实在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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