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直在心里强调自己喜欢的是南迩。
后来南竹因为一场意外,走了。
吕珠从他的朋友那儿得知,救她的人是南竹。
于是她和南迩分开,一个人去南竹喜欢的地方孤独终老。”
林秀云听完,呆愣了许久。
尤其是那一句“两人喜欢的东西、认可的观点都一样”,让她心头一跳。
她无助地看向宋以茉,嘴巴哆嗦,她想说自己没有认错救命恩人,是沈卫东帮她赶走了狼。
可是又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这些年总是回想起,那一句温声细语的“别怕,狼跑了”呢?
宋以茉扫了一眼,决定再点拨点拨。
“那时候,你才多大呀?遇到了狼,虽然强装镇定,但心里头是害怕的。
可有这么一个人,在一旁守着你,护着你,给足你安全感,是很容易造成喜欢的错觉。
你醒来后,又被家里长辈调侃,又有救命之恩的加持。
所以你给大脑传达了一个命令,那就是喜欢沈卫东。”
骤然间,盘旋在林秀云心里的混沌,竟仿佛被拨开了云雾,豁然开朗。
宋以茉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打量林秀云的脸色,发现对方想通了。
她委婉的建议道,“有一句话叫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你可以试着从朋友的角度,去看待沈卫东。
如果你还是心动,那就是喜欢。但如果没有,那就不是了。
不过,沈卫东也错得离谱。
他如果一开始说清楚情况,你未必陷入其中,而且还陷入这么多年。
还有,那个叫程橙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至少,他是个懦夫,也是罪魁祸首。
两个男人相互约定的隐瞒,倒是成全了彼此的兄弟情义,可你却成了受害者。”
林秀云本来有些心虚,是自己没搞清楚情况。宋以茉的最后一句点醒了她,不自觉的认同起来。
如果不是那两个男人,自己又怎么陷入这场爱而不得的暗恋中呢?
“揍他一顿不行,当兵的都很警觉。”林秀云低声说道。
上道啊,朋友!
宋以茉一脸幸灾乐祸,“在菜里下一把盐,咸死他。”
看着林秀云饶有兴趣的样子,她勾起嘴角,把馊主意一个个说出来。
“今天沈卫东说给我两块钱一顿饭,我哥吃啥他吃啥。
所以,我们可以在菜里做很多动作,比如放很多醋、辣椒、糖,还有他讨厌吃哪个菜就做哪个!”
“卫东哥讨厌吃猪大肠!”
林旭文从门口探出个头,望向堂姐僵硬的表情,“堂姐!下午的课,我帮你代了!”
林秀云瞄了一眼走远的堂弟,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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