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基入门,再合适不过。”
“得,我就是个垃圾佬,悟性是垃圾,学的东西也是垃圾。”郑常绝望地腹诽。
腹诽归腹诽,练习还得继续,郑常周身鼓荡,半个时辰运转一个周天,在小拇指处练得那清风绕指柔。
这样,就算是割伤手指,也是小伤。
这种小伤,猴哥随随便便就治了,毕竟,在后续的原著中,猴哥可是精通医术的。
几天下来,小拇指割得伤痕累累,甚至有几次可见白骨,就差一点断了,也不得不说,猴哥是真的靠谱,这都能治回来。
见着小拇指处的清风服服帖帖,郑常心中欢喜,大抵是又进一步了。
下一步就是在周身布置全部风墙,扰动敌人的进攻。
据说,修行到精微之处,可纵狂风千里,扶摇直上九天。
白天张旭未曾扎中他,靠的就是玄禅定风经,只是当时控制一般,不能完全引导张旭攻击方向。
晨曦初现,郑常收了法门,神情有些疲惫,向着玄奘所在走去,今天就要到鹰愁涧,小白龙要登场了,得做点准备。
孙悟空见那郑常浑身有风萦绕,笑叹道,“你虽悟性不高,倒也勤勉,短短几日,未有停滞,修行已入门矣,如此勤快,虽赶不上俺老孙的修行速度,但是七十二变修行十年小成应无问题。”
功法修行,先是入门,再是小成,随后大成、圆满,通神。
“悟性不高?那也看跟谁比,十年?我最缺的看来不是钱,是时间了......”郑常心中腹诽,未有半点流露,而是笑道,“师兄点拨的是。”
念及此处,郑常不禁在想,七十二变,这么难的神通,却在探秘中学习到了猴子的经验,推进进度反而更快,要是抓着了性和尚那只老鼠,一直探秘下来,玄禅定风经修行也未尝不能更快。
“早知道当初就不那么轻易放他走了。”郑常哀叹一声,可是他也从不会为发生过的事情而后悔,也不会出尔反尔。
虽然偶尔喜欢撒点小谎,但是郑常总体还是爱说实话的。
“快来吃早餐了,这吃早餐有三好啊,吃饱赶路没烦恼啊......”张旭从包袱里掏出些许馍馍,搞了点水,打断了两人的言语,一夜之间,张旭双鬓已有些许斑白。
玄奘则是招呼孙悟空,“看看我这织就的虎皮裙,是否合身?”
孙悟空笑嘻嘻的上前,上身穿的是郑常那里拿来的棉布直裰,下身穿了那虎皮裙。
郑常竖起大拇指,“帅的。”
美猴王得意,又展示了下衣着。
“猴哥的披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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