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陈曦的锚点(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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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红,他突然笑了一声,笑声很低,像被压在喉咙里。
“你敢删她。”
他抬手把键盘往前一拉,指节咔咔响,像上刑前的最后一次活动。
“行。”
“你删一次,我就写一次。”
“你删到哪,我写到哪。”
陈默的手指开始敲击,速度越来越快,像在和那枚空白公章抢时间,抢一个人的脸,抢一个人的存在。
他在新章里写下标题。
《记忆的重量》
然后,他没再写规则,也没再写嘲讽,他写的是陈曦。
他用几千字,把她从头到脚、从一句口头禅到一个小动作,硬生生钉在文字里,钉到任何系统都无法把它当成一条冷冰冰的数据删掉,因为它不是表格,它是叙述,是活人的记忆被翻译成语言后的重量。
他写——
陈曦的头发不长,总爱用一根很细的黑色皮筋扎在脑后,她扎得不紧,走路时会有几缕碎发贴在耳侧,她会用食指把碎发勾回去,动作很快,像怕打扰别人。
她的额头上有一点小小的疤,淡到不靠近看就看不见,那是她小时候在孤儿院楼梯上摔过一次留下的,她从来不提,因为她不喜欢别人问“疼不疼”,她怕别人替她疼。
她的眼睛不大,眼角微微往下,显得总像在认真听人说话,她看人的时候不盯很久,盯久了会先把视线移开一瞬,再回来看你,那不是不自信,是她习惯给别人喘气的空间。
她笑的时候不露牙,只是嘴角轻轻抬一下,像把快乐藏起来,怕被人抢走,她说话声音不高,句子很短,总喜欢把“嗯”放在前面,比如“嗯,我知道”“嗯,你别急”。
她生气也不大声,她生气时会把水杯放得很轻,轻到杯底碰桌面没有声音,但你会感觉到她的手指用力了。
她喜欢把衣袖拉到手背上,冬天也不戴手套,说是方便写字,其实是因为她的手指容易凉。
她写字用的是很细的笔,字不飘,笔画收得干净,她写“哥”字时最后一笔总会带一点点回钩,那是她的小习惯,像在把人拽回来。
她吃饭慢,先把碗里不喜欢的挑到一边,再从喜欢的开始吃,她不吃葱,看到葱会皱一下眉,但不会说,她会把葱挑出来放到餐巾上,折起来包好,怕味道散出去。
她走路不爱踩水坑,哪怕绕远一点也要绕开,她说鞋湿了会难受,其实是她讨厌那种无处安放的凉意。
她睡觉时喜欢抱着一件旧外套,外套袖口磨得发白,是陈默以前穿过的,她抱着它不是因为暖,是因为那上面有家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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