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第一个月。
我把所有精力投入了工作室。
那个三百八十万的项目顺利交付了。甲方很满意,又追加了一个七百万的商业综合体景观项目。
我招了三个新人。
工作室从五个人变成八个人。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
这一个月我过得忙碌而充实。
唯一的骚扰来自陈浩宇。
他每天给我发消息。
从最初的“求复合”到后来的“威胁”。
“婉清,我真的知道错了。”
“婉清,给我一次机会。”
“林婉清你别逼我。”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把你的照片发到网上。”
什么照片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让姐姐给他发了一封律师函。
如果继续骚扰,我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消息终于停了。
但新的麻烦来了。
一天下午,我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微信好友申请。
备注写着:嫂子,我是赵强,有件事想跟你说。
我犹豫了一下,通过了。
赵强发来一段长消息:
“嫂子,实不相瞒。你跟浩宇哥离婚后,雨桐也跟我分手了。她说没有房子她不嫁。但其实我有房子的事你也知道。她不满意那个房子,说太小。”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浩宇哥的钱不是因为理财亏的,也不全是给苏雯的。有一笔大的——八十万,转给了周阿姨。周阿姨用这笔钱在老家买了一套商铺,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我盯着屏幕。
八十万?
买商铺?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上次去他们老家,听陈大伯说的。大伯对这事也有意见,说凤兰偏心偏到没边了,只给雨桐攒嫁妆。”
商铺。
周凤兰用儿子的钱在老家买了商铺。
而她来找我要钱的时候,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穷。
我给姐姐转发了这段对话。
姐姐回复:这个信息很重要。虽然离婚了,但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追诉。八十万是婚后转的?
我问赵强。
赵强说:应该是结婚后第五个月左右。
婚后第五个月。
那正好是周凤兰来我家住的那段时间。
也就是说,她在我家住着的时候,让陈浩宇转了八十万去买商铺?
难怪陈浩宇说自己手头紧。
他不是紧。
他是被他妈抽干了。
转给苏雯四十七万。
转给周凤兰至少八十万(之前已知的二十万加上这个八十万商铺款)。
加上给陈雨桐的零零碎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