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金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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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官吏,每次分红后,第一时间就是把新币存入天宝阁吃利息。

“夫君,何事那么高兴呀?”

“哈哈哈,妙,不可言。”

金濂发妻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埋怨道:“你总是这样,有什么事情都不与我说。”

“好歹你我同床共枕几十年,我在你还是一个穷书生的时候,就毅然决然的下嫁于你。”

“如今你贵为户部尚书,反倒是嫌弃我这个糟糠之妻了。”

金濂怕老婆的事迹,早在朝中传出。

.......

出生在淮安府的金濂,年少时家境贫寒,靠着勤奋向学,熟能成诵的本事,被邑庠夫子看中,破格录取,成为一名弟子员,才拥有进京赶考的资格。

就像很多民间小说一样,金濂在赴京赶考的途中,被富人家里收留。

不知道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反正留下了一段承诺。

【他日你若金榜题名,勿忘今日温存】

这算不算最早的人才投资?

不出意外的话,金濂第一年没考上,落榜了。

刚及冠的他,并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冲击科举。

三年后,金濂又去参加了第二次科举,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他换了条路进京,被另一家富人收留。

又认识一个漂亮妹子,留下一个承诺。

坏了,结果还是没考上。

直到第三次科举,他又双叒换了条路进京,再次被富人收留。

感觉这个是不是已经成为社会潜规则了?

只要你未婚,职业“考编”,长得不算丑,自然而然会有富婆送上门。

终于,第三次科举高中,在永乐十六年,二十六岁的他金榜题名,光荣的成为一名进士。

可不要被影视剧误导了,认为“状元以下,皆是蝼蚁”。

明朝科举,平均每次录取人数大约在三百人左右,全国多少名考生啊?

进士已经是人中龙凤。

......

既然金榜题名了,金濂也不忘兑现之前的承诺。

只不过,他曾经对三个女孩说过同样的话,一时间有些纠结。

想来想去,金濂还是决定去第二家,因为那家的女儿长得水灵灵的,又因为那家有人在朝中任职。

富人自然很开心,热情招待。

不过可惜的是,先前那位女子等不到他金榜题名,衣锦还乡,早早嫁了人。

富人不愿意浪费难得的好姻缘,便将女子的妹妹嫁给金濂。

只要高中进士,就相当于拿下一个铁饭碗,尽管碗里没有多少米,但是能拿碗砸人,狠辣一点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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