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馋虫荞荞的鼻子最灵,闻到香味立马就跑了进来。
“娘亲,荞荞要尝一尝!”
陈秋禾轻轻拍掉她的小胖手:“等哥哥和舅舅过来一起吃,小脏猫洗手去。”
荞荞一溜烟就跑了,陈秋禾又做了一个丝瓜汤,四个人围坐在一起开始享用今天的美食。
卤味很明显比中午的煎饼更美味,每个人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饭,米饭成了今天的抢手菜。
吃完饭,大家都各自散去,陈子稳一边挑灯夜读,一边守着已经洗白白的荞荞睡觉。
陈秋禾从自己的嫁妆箱子里拿出一个手掌心大小的陶瓷小盒子,走向了东生的房间。
杨东生的房间很简单,一张木床,一张小木桌。
墙上挂着男孩子们最爱的木剑,那是杨元福给孙子削的,看着有些粗糙,但是打磨得很光滑,绝不会有倒刺扎破孩子的手。
木桌上摆着一本已经翻毛边的泛着黄色的书,一看就知道年头有些久远,但是主人很爱惜,经常翻阅。
这是陈子稳送给外甥的七岁生日礼物,也是陈子稳自己的启蒙书《三字经》。
房间的小主人正躺在床上,身边是叠得整齐的薄被子。
看见母亲进来,陈东生笑得腼腆:“娘,您怎么过来了。”
陈秋禾只觉得自己有些惭愧,自从荞荞出生之后,她对东生的关注远远没有荞荞多。
东生真的是个乖孩子,每天努力的带着妹妹,尽量的帮自己减轻负担,也几乎不会向自己提出任何离谱的要求。
除了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要去何大夫那里看病以外,陈秋禾几乎都不需要在他身上花太多的心思。
他的懂事和乖巧,经常会自己忘了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也需要她的陪伴和呵护。
仿佛他做了哥哥之后,所有人都理所应当的觉得,他的懂事和乖巧是应该的,是作为哥哥的基本要求。
可他终究不过七岁,也还只是一个孩子。
陈秋禾觉得鼻子微酸,她在床边坐下,亲昵的帮东生挽起了袖子。
袖子下面的胳膊白皙而纤细,上面零星的散布着几点微红,那是做饭时被油点子溅到的烫伤。
陈秋禾将带来的陶瓷盒子打开,用手沾了点药膏,捧起东生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往上面涂抹着。
“小笨蛋,不疼么?”
东生的眼睛亮亮的:“不疼!”
“骗人,被油烫到最疼了……”陈秋禾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湿润。
东生却有些骄傲:“我是男子汉,就该多干活!”
“嗯,东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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