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路小凡面红耳赤地看着人家的背影,他又不是傻瓜,贝律清要是没听见路小平的话,做什么要撇清?但是想起贝律清避免他尴尬的动作,他又对贝律清顿生了好感。
其实路小凡第一眼见到贝律清就有好感,因为贝律清是他见过长得最清秀的人。
路家湾的风沙很大,再亮的衣料被风沙这么一吹,日子久了也是一种脏兮兮的颜色,还不如直接穿黑蓝灰。
因此,当贝律清穿着白色的运动服,耳朵里塞着耳机,出现在路小凡面前的时候,路小凡真的有一种眼前霍然一亮的感觉。他站在他们当中,那就是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是让像路小凡这样的男孩儿来羡慕、敬仰,还有自卑的。
贝沫沙听完路爸的建议,不禁有一些讶异,让自己的女儿带“馅”嫁给路家的儿子,贝沫沙心里还是有愧的,可是路家人竟然要将儿子送给他,这让贝沫沙有一些哑然。
路妈见贝沫沙不吭声,误以为贝沫沙不愿意,也顾不上风俗了,连忙掀帘走了进来,道:“贝同志,哦不,贝亲家,我们想将孩子入赘你们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咱们家穷,我不忍心媳妇进了家门跟着我们一起受苦,所以只好让儿子跟你们回去了!”她说着掀起衣角按了一下眼角,道,“我们也知道你不会介意,但是儿子出去之后,我们再心疼也是顾不上了,唯一指望的便是亲家能对他好!”
“那是自然!”贝沫沙连忙道,他是个绅士,绅士是最见不得女人掉眼泪的。
路妈接着道:“所以这个儿子也等于是亲家你的儿子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小心思,亲家能体谅?”
贝抹沙只好道:“自然!”
路妈松了一口气,脸色红润地对路爸道:“我就说亲家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瞧,我没说错吧!”
路爸心里一贯的信仰就是路妈是无所不能的,这个时候贝律心进来,他便端起架子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三道四有什么意思!”他原本的意思是想替儿子在未来的儿媳面前放一句话。
可是路爸的谱一摆完,立刻想起了现在是自己“嫁”儿子,不是娶媳妇,不禁有一种端起架子砸自己脚的痛感,偏偏贝律心像没听到他说话,往桌边的木凳子上一坐,揉起了自己的脚脖子。
路妈也跟没听到路爸的话似的,趁热打铁道:“贝亲家,不瞒你说,你也看到我家的情况了,小平读大学的费用很大,但我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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