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华夏钱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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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保险公司,海口银庄占60%的股份。
  原海南银票局改组为海南银行,为海南王府独资银行,也是海南最大一家综合性银行。
  成立了华夏造币总厂,负责制造华夏币,并在海南王府所辖区域建立分支机构。
  华夏造币总厂是华夏钱局直属的,法定从事华夏币制造业务的企业,主营业务是华夏币制早以及华夏币专用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同时不断拓展研制与生产、造币专用机械和银行机具制造、高纯度金银精炼、专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书等相关业务领域。
  华夏钱局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海南金币总署。
  海南金币总署是华夏钱局直属的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企业,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华夏钱局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华夏钱局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
  在此同时,华夏钱局投资筹办了海南金融学院,负责培养金融领域专业人才。
  前期的任务主要承担华夏钱局内部人员的培训;逐步向民间招生,有计划的为海南的金融领域输送人才。
  在经过多轮的讨论和研究,确定了华夏钱局,作为海南王府在未取得全国统一之前临时的、唯一最高职权的金融管理部门,确定其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海南王府的金融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战时的海南及占领区域的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华夏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五)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海南王府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七)组织制定金融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金融业相互协作的安全运营。
  (八)发行华夏币,管理华夏币流通。
  (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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