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一项,重婚罪!(2/3)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留追究其侵犯名誉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话,更像是在敲打江晨。

直播间网友顿时炸开了锅。

【卧槽?没有出轨么?】

【要是没有出轨,为什么被告会有三个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那两个男人都是谁,该不会她同时出轨两个吧?】

【噗哈哈哈哈!那玩的还挺花的!】

【我觉得那两个男的身份不简单,肯定有小三哥!】

【这沈律师也擅长抓机会啊,这么快开始反击了。】

“第二,关于子女抚养权。”

沈知意表情一凝。

“我方同意抚养权归我方当事人所有,但原告方提出离婚后不需支付抚养费,我方坚决不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这是法定义务,不容免除!”

“倘若原告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我方则会继续上诉!”

关于抚养权,她们自然要拿到手。

同时,还需要盛注宝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在沈知意看来,这是盛注宝的责任,无法免除!

“第三,关于原告方要求返还二十万元抚养费,我方不予认可。”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家庭的开支是共同承担的义务,无需返还!”

“第四,关于财产分割……”

说到这,沈知意的表情渐冷,视线定格在盛注宝的身上。

“我方认为,原告盛注宝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陪伴义务!”

“我方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判令原告净身出户!”

既然江晨想要闫冬萍净身出户,那盛注宝也逃不了!

今天这场官司,注定要拼个你死我活!

“第五,关于网络暴力,我方不承认存在任何网络暴力行为!”

“闫冬萍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是基于自身真实经历的情感表达,原告方将正常的发声定性为网络暴力,是对言论自由的污名化!”

“我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关于网络暴力的一切指控,并追究原告及其代理人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

听到这,江晨微微挑眉。

对言论自由的污名化?

想不到,对方也深知帽子文学。

可惜……还是太嫩了!

沈知意说完,语气恢复了温和。

“以上,是被告方的答辩意见!”

法庭里再度安静下来。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

直播间网友却炸开了锅!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