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2/3)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好的!”

大妈一声怒吼,扶着熊孩子站起身。

“你们就是专门合起伙,欺负我这个老年人,想讹我们普通人的血汗钱!”

“太缺德了,为了骗钱还用这种手段,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林波被她的脑回路整得有点懵,哭笑不得地看向江辰。

他活这么大,第一次见划他的车之后,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人!

直播间网友都忍不下去了。

【我尼玛……这老太婆怎么还开始倒打一耙了!】

【因为她不想赔钱,想把水搅浑,就能脱身了!】

【绝大多数人惹了麻烦,就会这样死搅蛮缠,以为死搅蛮缠就能不用解决问题了!】

【可惜,碰上了江律师这么个较真的人!】

【再这么下去,就把她送进监狱!】

【别说……你还真别说,江晨还真能干出这事儿!】

“江律师,你看这……”

有江晨在场,林波也没有那么生气了。

只不过,他肯定不会放过划车的熊孩子。

专业的事儿,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江晨轻咳一声,目光转向大妈。

“阿姨,胡搅蛮缠没有用。”

“刚刚这孩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刚刚他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

听到江晨的话,大妈表情一怔,眼珠子骨碌一转。

“你骗谁呢!别以为读了两年书,就能编一些法律来骗我了!”

“都是说出来骗人的,糊弄我的!”

“再说了,我们家小霖还是个孩子,法律上判不了他!”

熊孩子的年龄甚至不满十二周岁,这也是大妈这么肆无忌惮的原因。

江晨淡淡一笑,抬眼看了熊孩子一眼。

的确。

法律规定红线,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完全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就算闹到法院,法院也绝对判不了他!

这也是绝对的无解。

十二周岁以下,无论损坏多少钱财物、行为多恶劣,一律不追究刑责,不能拘留、不能判刑,也不能留下案底。

只是……

孩子不用坐牢,不等同于这件事不用负责!

【哎呦卧槽,未成年就是免死金牌吗?】

【没办法,未满十二周岁,肯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

【就这么放过他?犯罪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