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故意搞人心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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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员站定,声音清亮庄严。

“请本案全部诉讼参与人就位!”

“本案为:过失致人死亡、附带寻衅滋事刑事纠纷案,现在清点到庭人员。”

“原告方、被害人家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到庭?”

原告席上的众人纷纷应声。

“到庭!”

“原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恒律师是否到庭?”

那名律师缓缓起身:“到庭!”

书记员继续核对被告方。

很快,到场人员确认完毕。

“全体肃静!”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很快,由一名中年审判长、两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席入座。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书记员朗声开口。

“一、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指挥,自觉遵守法庭秩序!”

“二、庭审期间不得随意起立、走动、交谈、喧哗!”

“……”

所有庭审纪律宣读完毕,书记员面向审判席。

“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涉案人员全部依法传唤到庭,无缺席人员,庭前准备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本案的审判长吴嵩点点头,手中法槌轻敲。

咚!

“现在开庭!”

依次核对被告人身份,公布庭审参与人员名单后。

审判长的目光,缓缓落在被告席身上。

“被告方,如果认为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和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换人!”

“是否申请回避?”

董信事先听从过江晨叮嘱,摇了摇头。

“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点点头,而后站起身,当庭宣读正式文书。

“被告人因驾车操作不当,撞击被害人致其内脏破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行为触犯《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证据确凿,提请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随后,审判长的目光看向原告席。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当庭宣读民事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

原告方律师叶恒起身,神色端正。

“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现就本案,发表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首先,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董信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董信,全额赔偿我方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亲属误工费、交通费、丧葬事宜支出等,共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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