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提前坐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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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头虽不知其意,然不敢怠慢。
  旋即,
  林溯操持李师师,于牢头侍奉下书就“罪己”之辞:
  “官家!”
  “妾身有罪!”
  “妾身……不能再伴君侧了……”
  “官家明鉴,妾自幼孤苦,四岁沦落教坊……”
  “前蒙陛下垂怜,妾托高太尉略查身世……”
  “终得寻见亲眷,亦觅得仇家……”
  絮絮书来,林溯笔下早已拟就之言铺满白纸。
  已经在回档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应对之策,早已成竹在胸。
  无非扮作可怜,娇柔作态,自陈其罪——陛下,妾身有罪,甘受责罚!
  不劳有司审我,
  我自定罪!
  哗啦~
  哗啦——
  笔下文字愈密,
  而主要内容就是:
  李师师本齐鲁人氏,父母早丧,依姨母生长。
  姨母居沂水县。
  其四岁遭人拐卖至汴京,自此沉沦风尘。
  本已绝寻亲之念,幸得官家眷顾,结识高太尉。
  遂恳太尉代为寻访。
  未料高太尉不仅觅得养她的大姨母,更访得嫁往清河县、生有武植武松二子的二姨母。
  然,
  李师师惊悉:育她成人的大姨母,竟为黑旋风李逵所害!
  凶徒李逵遁逃,
  终在表兄武大郎探查下,知李逵藏身江州牢营。
  故,
  她托高太尉擒获李逵,亲刃仇雠。
  今大仇已报!
  她亦于阁中默祭大姨母三日。
  现在她来自首。
  她愧负官家信重,思君切切,然既杀人,便当伏法……
  她,
  修书致歉官家!
  寄言来世再聚!
  .
  哗啦——
  信既书就,林溯封缄妥当,请牢头转呈高俅,并代达天听。
  “姑娘稍候!”
  “小人即刻去办!”
  牢头双手接信,转身飞奔而去。
  哗啦——
  目送牢头离去,林溯嘴角微扬。
  李逵所杀妇人,自非李师师姨母。
  然李逵已死,死无对证。
  如何说辞,岂非随兴编撰?
  毕竟,
  表兄武大郎,可以给我作证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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