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宋秀秀的神色。
宋秀秀根本就没想到,她娘还存了这个心思,不过,听着她娘说的话,倒是也没什么问题,要是小姑嫁给光宗,那么,倒是也不错。
但是,“我婆婆估计不能答应,慕娇娇是我婆婆的命根子。”
连她,都嫉妒。
宋母则是不以为然,“什么命根子,那还不是暂时的,你且看着吧,你婆母心里还是最喜欢四个儿子的。”
宋秀秀点点头,想到她给她娘带了这么多东西,两个弟弟什么也不做,她娘也是喜欢两个弟弟的。
“那,那光宗可愿意?”
宋秀秀看向一旁不说话的宋光宗。
宋光宗则是无所谓,他见过慕娇娇,丑得要死,还胖,不过听说她能每天吃一个鸡蛋,要是娶了她,鸡蛋不就是自己的了吗?这样想来,也不是不行,反正女人嘛,晚上的时候都一样。“我愿意大姐。”
听到宋光宗都同意了,宋秀秀也就没有了拒绝了理由,“那,那我回去问问我婆母。”
“嗯,你可得替你兄弟好好说说话啊!”
“我晓得的。”
宋秀秀连午饭都没吃,就被宋母打发出来。
让她赶紧回家和刘桂芬说慕娇娇的婚事。
宋秀秀只得再走回家。
她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地叫了,一直到了下午辰时左右,宋秀秀才回到家里。
“大娃二娃?”
叫了两声之后没见到人,估计是又出去玩了,宋秀秀也没管,她去了厨房想看看还有什么吃的,结果空空如也,没有办法,宋秀秀只能是喝了两碗水,回到房间躺下休息,等着吃晚饭,再说另一边,吃过午饭后,三个孩子就被慕娇娇的疙瘩汤给收买了,连不爱说话的三娃都开始了对慕娇娇的言听计从。
慕娇娇这时感受到了做孩子王的乐趣。
她带着三个孩子出了门。
现在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娱乐活动,慕娇娇就让三个孩子去地里抓蚂蚱玩。
以前小的时候慕娇娇去乡下的奶奶家,就爱抓蚂蚱。
果然,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大娃和二娃撅着屁股在地里找蚂蚱,三娃就文静多了,乖巧地坐在慕娇娇的身旁。
两个人坐在树下的阴凉处,小风一吹,舒服得不得了。
“三娃,小姑姑教你写字啊?”
慕娇娇就是这么随便一说,对于这种乖巧安静的孩子,慕娇娇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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