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周明“赔偿款”来源一查,竟然绕回赵强那张卡(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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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有多笔小额分拆转入。我们将进一步核查资金来源及使用人。”

林晚看到“银行卡尾号一致”,后背一凉。

不是怕,是一种很明确的确认感:

周明的“赔偿款”,不是他自己的底气,是赵强那条线上的钱。

也就是说,周明想“赔钱买停”,背后可能是有人在给他垫钱、给他兜底,甚至直接指挥他怎么做。

第四卷最核心的那句疑问——“谁在指挥”——开始有了方向。

她没有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任何人扩散。

她只做了两件事:

1)把民警短信截图归档(标注时间、来源)

2)发给何律师(只发线索,不发敏感细节),一句话:

【警方核查发现:周明提出的‘赔偿账户’与赵强租车转账银行卡尾号一致,疑似同一资金链。】

何律师回得很快:【这很关键,说明周明的“和解”可能是被人安排的“止损动作”。下一步:一是推动警方查资金来源与使用人,二是你这边继续拒绝私下收款,避免被对方反咬。】

林晚回:“明白。”

下午三点,公司法务又发来消息:

“周明那边又来电话,说愿意赔公司‘名誉损失费’,但要你撤回一切。我们按流程拒绝并记录。对方给的还是同一个收款账户。”

林晚看见“还是同一个收款账户”,心里更冷静。

这不是周明随口编的“赔偿”,这是一个统一口径的“资金出口”。

出口一致,说明背后有人设计:用同一账户出钱,统一对外撒钱求停。

可对方忽略了一点——

出口一致,也更容易被串起来。

她回法务:“辛苦。把来电记录、对方给的账户信息截图、拒绝回复留存。原件如有寄件,照旧移交警方。”

傍晚,物业经理也发来一条登记信息:

“今天有人来问‘赔偿怎么走’,说‘款已经准备好了’,想要你的收款方式。我们按备案拒绝,登记表写了‘对方提及已备赔偿款,要求提供收款方式’。”

林晚看到“款已经准备好了”,几乎可以确定——这笔钱在“找出口”。

可她不会给出口。

她回物业经理:“做得对。把这句话写进登记表,监控时间点标记。以后凡是问‘收款方式/赔偿’的,统一回复:所有事项由律师对接,不接受任何个人转账。”

晚上回家,林母听说对方愿意赔,还是有点动摇:“他要是真赔钱,能不能就算了?”

林晚没训斥母亲,只把现实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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