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晒盐人和守公共门的老妇一起定。沟更长,需多搬六十筐石,却保留了冬季回填口。
顾昭只在图角补一处返程绳桩。
绳桩位置也先问过掌船人。
这里的海不是顾氏后院。
有人不愿搬。
他认为自己已经按命令撤离,后续该由顾氏解决。
顾昭没给他分工具。
愿意挖沟的一百三十六人先动手。
剩下的人守火、看孩子、煮饭,也有人什么都不做,只等结果。
旧标试图把所有人登记成【共同维护】。
许潮生把不同工作分别写入潮簿。
没有参与的人也留空。
空白不是罪。
更不是默认同意。
午后,第一批搬石的人要求换班。
许潮生按力气排出的名单里,两个十二岁的孩子也被算成半个劳力。他们愿意帮忙,却不愿下到齐腰深的水里。
名单改成搬石、递绳、报潮三栏。
孩子选了报潮。
他们站在最高礁,每当第七道细浪越过黑线便敲一次小锣。第一次敲早了,下面的人白退一趟;第二次敲迟了,一筐石被冲散。
第三次正好。
顾昭在潮簿上把三次都记下。
旧标只愿收录第三次,像前两次从没发生。
她重新投影,注明前两次是公开试验,不追责,也不删除。
旧标盖了一个歪印。
它第一次保留了“不正确却确实发生”的记录。
那道歪印落下后,海底传上来一截旧回执。
【南岸第三十七户,分户申请。】
【上送失败。】
【按原户数维持。】
许潮生盯着回执。
三十七也许从来不是必须维持的法则。
只是一份没有送达的申请,被记录柱错当成了不得更改的最后命令。
顾昭申请查阅回执背面。
那里有一道主线断裂印,断口沾着与北荒归路相同的灰黑残屑。
七十六年前,有人切断了守卷司的上送线。
但断线的人是谁,旧标没有记录。
它只记潮水。
那截回执很快又被浪卷走。
两个报潮的孩子同时说出它消失的时刻,许潮生便把他们的口述写进潮簿。旧标不承认口述能替代原件,顾昭也没强迫它承认。
原件丢失是事实。
两名现场见证人同样是事实。
新的记录不必只活在旧标肚子里。
顾昭让两人各自复述一遍。
一个记得回执先向左翻。
一个记得它先向右翻。
不一致的地方也照原样留下,等下一份证据来核。
第一条沟完成,东侧九扇门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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