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沈照月重新出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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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知四十三次。"

"有来源记录的?"

"十一。"

剩下三十二次,只写天赐、秘境所得或灵根共鸣。

沈照月没有把它们全判成赃物。

她把四十三项列成公开页,让南海人只认自己能提供证据的关联。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卖鱼妇人。

她认得一枚潮纹。

那是丈夫家族失传的避浪术。

沈照月确实会。

她当场演示第一式,只演一半。妇人补出后半,动作对上。

第二人认错。

他指认的蓝珠只是相似法器,炼制年份比沈照月所得机缘晚五年。

沈照月没有为了证明自己愿意清算便认下。

第三人拒绝公开家中旧事。

只要求私下留下密封证词。

还有一人根本不愿向沈照月作证。

那是个失去半边耳朵的潜珠人。

他认出她腕上一道避水纹来自自家,却认为先证明东西被拿走,应当是受益者的责任。

"你叫我讲,我就得把祖传下水路数再讲一遍。"

"讲完若证据不够,你没损失,我的路数却又多一个人知道。"

沈照月没有要求他配合。

她把这项标成【疑似关联,举证责任暂由受益方承担】,随后从自己的四十三项记录里寻找当年授予者和见证人。

闻令仪提醒:"天命殿旧档可能把它记作合法赐福。"

"那就同时保留两份说法。"

潜珠人仍没点头。

他只留下半枚贝壳,表示两日内可以撤回接触。

沈照月收下贝壳,没有把他的沉默写成默认指控。

见证网络的第一批页由此产生。

不是人人都把证据交给顾氏。

许潮生保管南海副本。

孟执事在东境保管一份。

闻令仪以个人名义保管时间戳,不盖天命殿结论。

三处记录互相只知道编号,不知道全部内容。

第三席很难一次拿走。

沈照月第一次动用见证页,把白纸鱼与四十三项机缘做比对。

水纹从手肘爬到上臂。

她找到七条可能关联。

没有一条足以直接还姓。

七条可能关联里,有两条指向同一户,三条跨了两代,还有一条的发生日期晚于机缘入账。

若只求数量,七条都能写成"已找到失主"。

她把那条日期矛盾的先剔出去。

剩下六条也只挂黄标,不进结论页。

许潮生看着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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