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长家往回走,已经是深夜。村里静悄悄的,除了偶尔能听见远处一两声狗吠就只听见两人回程的细碎脚步声。
月光下,杨承天的脸色有些发白。
这一整天他的精神都在高度紧绷着,背上的伤口只要他一动弹就被拉扯得发疼。
而腿间的伤口虽小,一走路也会疼痛。
刚刚在村长家他一直忍着,出了门就有点扛不住了。
杨承天忍不住放慢了脚步,让自己缓缓神。
陈秋禾瞥了他一眼,确定他没有死亡的风险。
瞬间决定抛弃他,她的身躯虽然臃肿,但是胖腿迈得飞快。
她怕自己留下来,等下忍不住给他补刀。
补真正的刀,她都感觉到腰间的杀猪刀仿佛蠢蠢欲动了。
没办法,捅仇人这种事,开了头就容易上瘾。
特别是捅这种背叛家庭,欺骗爱人的人渣。
总觉得捅了他像是在为民除害,做大善事。
陈秋禾不敢回头,迈着自己的胖腿飞快地往家里走去。
不知道荞荞有没有回家,她得早点回去。
走到家门口,看见屋里没有亮灯,她就知道荞荞住在了婆家。
不,前婆婆家。
她在心里默默纠正,加上一个字,真让人心情愉悦!
这么晚了,也没必要去接荞荞回来住了。
陈秋禾一想到怀里的文书,再次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轻松的推开院门,去厨房舀水洗漱,早早的回屋。
她锁上房门,一身放松的躺在了床上。
今天是很累,从发现重生到拿到和离书,她的脑子一刻都不敢停下来。
未知的一切都让人恐惧,可已知的过往更让人痛不欲生。
很庆幸,一切都很顺利。
已经和离了,那她的人生轨道应该也会有点改变吧?
陈秋禾把刀和文书放在枕头底下,又忍不住在床上打了个滚,活着真好。
肚子咕咕叫起来,她摸了摸肚子,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
刚坐起来准备去厨房,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柔软的两层肉,她又歇了去厨房的心思。
算了,饿就饿着吧。
反正当鬼这么久,也已经快忘记食物的味道了。
那些年为了保持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她吃得不少。
等生完荞荞之后,身材再也不复原来的窈窕。
做姑娘时候的衣服一件都穿不上了,全压在箱底。
现在重新活过来了,她要好好攒钱养活一对儿女,也要减体重,穿好看的裙子,让自己心情愉悦。
想到一对儿女,她又想起了东生。
重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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