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东生去从军,再也没有音讯,她的魂魄离坟墓不能太远,所以她一直都没出过杨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儿子了。
陈秋禾有点难受,不过想到儿子明天就能回来,她就又开心起来。
她会好好的陪着他们长大,弥补上辈子的遗憾。
娘家和她家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村庄,距离也不算近,走路得走一天。
按照前世的记忆,他们是陈秋禾吃完午饭后到的。
前世她没想到家里人来得这么快,临时点火给他们重新做了饭。
这次她准备晚点做饭,等娘家人还有儿子一起吃饭。
想着想着,突然听见院门被推开的声音,杨承天回来了。
陈秋禾顿时有点嫌弃,不过杨承天很自觉,并没有过来打扰她,直接去了儿子的房间睡。
陈秋禾听着院子里重新回归安静,心里默默琢磨着,明天早上起床就把屋子里杨承天的东西都清出去。
让他趁早搬走!
想着想着,她就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陈秋禾有些不适应的用手遮住光,手上微微发热的温度让她清醒了过来。
是的,她还活着,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
她有些雀跃的从床上坐了起来,从箱子里翻出一件件衣裙。
本想着试试,一看见那些衣服的颜色,她就泄了气。
当了鬼之后,陈秋禾特别喜欢一切有生机的颜色。
忘了当初做人的时候,因为是屠夫,鲜亮的颜色不耐脏,所以她的衣服都是便于劳动的灰黑色短款粗布麻衣。
因为身材圆润,她那时候对于打扮完全不上心,给自己添置的衣裳很少。
陈秋禾在箱子里翻了半天,才勉强找出一件靛蓝布衫搭配着素色长裙,看起来清爽干净。
换了衣裙,她坐在妆台前挽了一个包髻,用一根靛蓝色发带绑好。
镜子前的女子面容丰盈圆润,眉目也勉强称得上清秀。
唯一不和谐的就是额头上的伤口,好在已经结痂。
她微微一笑,眼角眉梢都透露出强盛的生命力。
活着真好。
将枕头底下的文书锁进自己的匣子藏好,陈秋禾把刀别进腰间。
到时候要磨着弟弟给她做个刀鞘,不然别在腰间也太不方便了。
没错,她决定以后身上都带上这把刀。
尽管她在女子中力气已经算大的了,但是和男人硬拼依然毫无优势。
既然如此,那就借助利刃,也能搏一搏。
洗漱完之后,她手脚麻利的揉面擀面,给自己做了一碗油泼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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